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
居民企業應就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作為征稅對象。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等權益性投資所得,以及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