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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會《經濟法》預習考點:具體票據類型(1)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這一章節的內容是經濟法基礎的考試重點,考生學習該章內容難度較大。為方便考生理解考點,整理了本章考點精講。以下是第三節內容。更多經濟法考點請看>>>預習考點第三章匯總
第三章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第三節 票據
考點五:具體票據類型
一、銀行匯票
(一)銀行匯票概述
1.銀行匯票的概念
銀行匯票是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注意區分出票金額】
2.適用范圍和使用規定
(1)單位和個人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以使用銀行匯票;
(2)銀行匯票可以用于轉賬,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現金;
(3)現金銀行匯票的申請人和收款人應當均為個人,申請人或者收款人為單位的,銀行不得為其簽發現金銀行匯票。
(二)銀行匯票的出票
1.申請;2.出票并交付;3.實際結算;4.背書;5.提示付款;6.退款或喪失
【例題·單選題】
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銀行匯票使用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銀行匯票不能用于個人款項結算
B.銀行匯票不能支取現金
C.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出票日起1個月
D.銀行匯票必須按出票金額付款
【答案】C
【解析】(1)選項A:單位和個人的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以使用銀行匯票;(2)選項B:銀行匯票可以用于轉賬,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現金;(3)選項D:銀行匯票按不超過出票金額的實際結算金額辦理結算。
二、商業匯票
(一)商業匯票概述
1.概念
商業匯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2.種類
按承兌人不同分類:①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承兌;②商業承兌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
3.商業匯票付款期限及其記載形式
(1)商業匯票付款期限
商業匯票通常為遠期匯票,由付款人在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付款。
① 紙質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② 電子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不超過1年
(2)商業匯票付款期限的記載形式:
① 定日付款的商業匯票:在匯票上記載具體的到期日;
② 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到期日自出票日起按月計算,并在匯票上記載;
③ 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到期日自承兌或者拒絕承兌日起按月計算,并在匯票上記載。
(二)商業匯票的承兌
商業匯票可以在出票時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付款人承兌匯票后,應當承擔到期付款的責任。
1.見票即付的票據:無需提示承兌;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兌;
3.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出票之日起1個月內提示承兌。
【注意】持票人逾期提示承兌的,喪失對出票人以外其他前手的追索權。
(三)商業匯票的付款
1.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
見票即付的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個月;遠期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到期日起10日;
持票人依照規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須在當日足額付款;
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但在作出說明后,承兌人或付款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總結】
【例題·多選題】
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商業匯票提示承兌期限的表述中,符合規定的有( )。
A.商業匯票的提示承兌期限,為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內
B.定日付款的商業匯票,持票人應該在匯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兌
C.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提示承兌期限為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
D.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持票人應該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提示承兌
【答案】BD
【解析】(1)選項A:遠期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內;(2)選項BC: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持票人應該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3)選項D: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持票人應該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提示承兌。
2.商業匯票的付款
(1)商業承兌匯票的付款
辦理付款:①商業承兌匯票的付款人開戶銀行收到通過委托收款寄來的商業承兌匯票,將商業承兌匯票留存,并及時通知付款人;付款人收到開戶銀行的付款通知,應在當日通知銀行付款。②付款人提前收到由其承兌的商業匯票,應通知銀行于匯票到期日付款。
拒絕付款:商業承兌匯票的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辯事由拒絕支付的,應當自接到匯票的次日起3日內,作成拒絕付款證明送交開戶銀行,銀行將拒絕付款證明和商業承兌匯票郵寄持票人開戶銀行轉交持票人。
(2)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
辦理付款:①出票人應于匯票到期日前將票款足額交存其開戶銀行;② 出票人于匯票到期日未能足額交存票款時,承兌銀行除憑票向持票人無條件付款外,對出票人尚未支付的匯票金額按照每天0.5‰計收利息。③持票人依法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須在當日足額付款。
拒絕支付: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辯事由拒絕支付的,應當自接到匯票的次日起3日內,作成拒絕付款證明,連同銀行承兌匯票郵寄持票人開戶銀行轉交持票人。
【例題·單選題】
12月13日,乙公司持一張匯票向承兌銀行P銀行提示付款,該匯票出票人為甲公司,金額為100萬元,到期日為12月12日。經核實,甲公司當日在P銀行的存款賬戶余額為10萬元。關于P銀行對該匯票處理措施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
A.P銀行待甲公司票款足額到賬后向乙公司付款100萬元
B.P銀行當日向乙公司付款100萬元
C.P銀行向乙公司出具拒絕付款證明,不予付款
D.P銀行當日向乙公司付款10萬元
【答案】B
【解析】(1)票據性質:出票人為甲公司、承兌人是P銀行,屬于銀行承兌匯票;(2)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于匯票到期日未能足額交存票款時,承兌銀行仍應憑票向持票人無條件付款,但對出票人尚未支付的匯票金額按照每天0.5‰計收利息。
(四)商業匯票的貼現
1.貼現的概念
貼現,是指票據持票人在票據未到期前為獲得資金融通向銀行貼付一定利息而發生的票據轉讓行為。
【提示】①銀行匯票等見票即付的票據不能貼現。②實付貼現金額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日至匯票到期日前1日的利息計算。③對承兌人在異地的紙質商業匯票,貼現的期限以及貼現利息的計算應另加3天的劃款日期。
2.貼現條件
(1)票據未到期;
(2)票據未記載“不得轉讓”事項;
(3)持票人是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企業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4)持票人與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系;
(5)持票人應提供與其直接前手之間進行商品交易的增值稅發票和商品發運單據復印件。
【提示】企業申請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的,無須向金融機構提供合同、發票等資料。
3.貼現的收款
(1)貼現到期,貼現銀行應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不獲付款的,貼現銀行應向其前手追索票款;
(2)貼現銀行追索票款時可從申請人的存款賬戶直接收取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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