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錯帳更正方法
1.劃線更正法適用于:在結賬前發現賬簿記錄有文字或數字錯誤,而記賬憑證中應借、應貸的科目與金額沒有錯誤的。
2.劃線更正后,應當由記賬人員在更正處簽字或蓋章。
3.對于錯誤的數字應當全部劃線更正,不得只劃線更正其中的個別數字。判
4.紅字更正法使用于:記賬以后(1)發現記賬憑證所記的會計科目錯誤(2)會計科目無誤而所記金額大于應記金額。
5.補充登記法適用范圍:在記賬后,發現原記賬憑證中應借、應貸賬戶無誤,只是所記金額小于應記金額時,采用補充登記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