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結賬
通用賬務處理子系統都設有結賬功能。根據有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結賬主要是計算和結轉各個會計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和期末余額,同時結束本期的賬務處理工作。計算機的結賬工作也應按此辦理,稍有不同的是:計算機每次記賬時均已結出各科目的發生額和余額,因此結賬工作主要是計算機控制系統改變某些狀態,確定本月的數據已處理完畢,不再增加新的憑證。
結賬工作應由具有結賬權的人員進行。由于結賬工作比較重要,應該確定專人進行結賬工作。
通用賬務系統結賬工作的一般處理步驟:
(1)停止本月的記賬工作。
(2)進行數據保護:數據保護的過程與記賬基本相同。
(3)進行試算平衡。
(4)將本月各賬戶的期末余額結轉下月,成為下月的期初余額。
期末結賬時應注意的問題:
(1)各科目的攤、提、結轉工作必須在結賬以前完成。
(2)當月輸入的記賬憑證必須全部記賬,如有未記賬的當月憑證,系統將不能結賬。結賬后就不能再輸入該月憑證。
(3)上月未結賬,本月無法結賬。
(4)每月只能結賬一次,因此一般結賬前應作數據備份。
●例8-21
對本賬套進行結賬。
▼操作演示
參見“操作演示8-2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