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屬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到外地的流程:
一、辦理對象
持有省屬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
二、所需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一式3份;
2.《廣東會計從業人員信息采集表》1份(未做信息采集者須提供);
3.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5.調入地的工作單位證明(或戶籍證明、居住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委托他人代辦的,需同時攜帶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三、辦理流程
1.完成取得會計從業資格次年以來各年的繼續教育情況登記(2011年以前的繼續教育完成情況不納入調轉審核范圍);
2.登陸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網站填寫并自行打印《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廣東會計從業人員信息采集表》(未做信息采集者須填寫此表);
3.攜帶調出所需材料到會計服務大廳遞交調出省外申請,當場辦結;
4.自調出之日起90日內,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