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納稅人以什么原則辦理稅務登記?
答:按照京地稅征〔2004〕393號文件規定:納稅人均應向注冊地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其注冊地址與實際生產、經營地址不一致的,在注冊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在其生產、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臨時稅務登記。有特殊規定的按照特殊規定處理。
問:納稅人以什么原則辦理稅務登記?
答:按照京地稅征〔2004〕393號文件規定:納稅人均應向注冊地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其注冊地址與實際生產、經營地址不一致的,在注冊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在其生產、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臨時稅務登記。有特殊規定的按照特殊規定處理。